冷社会与热社会

("Cold" and "Hot" Societies)

  1.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在他的著作《野性的思维》中以“历史观”为标准,将社会分为“冷的”和“热的”。
  2. 他认为,“人们在‘无历史的种族’与其他种族之间所做的笨拙的区分,可以更恰当地以 ‘冷’和‘热’社会之间的区别来取代:
    1. 前者通过它们的机制企图以半自动的方式消除历史因素对其平衡和连续性的影响;后者坚定地使历史过程内在化,从而把它变为这些社会发展的动力”。
  3. “冷社会”通常指代代无历史或者说是不愿承认历史的原始社会,是一个静态社会,“冷社会”试图通过它们赋予自己的制度,消除历史因素可能对其平衡和连续性产生的影响,因此变革在“冷社会”比较罕见,其面对历史变迁时仍坚持恒定的关于世界的解释模式,但并非对历史的遗忘,只是消除历史的影响。
  4. 反观“热社会”,是具有强烈的历史意识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动态社会,其特点是贪婪的变革,通过对历史的解释来指导和推动未来的变化和发展,坚定地使历史过程内在化,并使其成为本身发展的引擎。
  5. 列维-斯特劳斯认为,“冷”和“热”是文明进程的典型两极,是两种极端类型,实际上所有社会都处在这两个极点之间,文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导致从“冷”到“热”。列维-斯特劳斯考察“冷社会”即原始氏族社会中的亲族关系、神话、礼仪等文化现象,可以发现被其称为“野性的思维”的源头。